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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对改建铁路青藏线西宁至格尔木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再次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继续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2008年4月15日至18日,由青海省水土保持局、湟源县、海晏县、天峻县、乌兰县水保监督站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改建铁路青藏线西宁至格尔木段增建第二线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检查。
    改建铁路青藏线西宁至格尔木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位于青海省境内,全长295公里。工程总占地面积1539.6公顷,总投资113.6亿元,2007年9月开工建设,全线工程计划2010年3月完工。
    在检查中,督查组通过察看部分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方案等形式,并结合现场勘察,认为改建铁路青藏线西宁至格尔木段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在项目立项阶段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开工后成立了水土保持机构,有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纳入到施工合同中,取得了一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但也存在隧道进出口、取弃土(渣)场无拦挡措施;取弃土(渣)场随意变更;生活垃圾乱弃乱放;施工现场(便道)无临时水保措施等问题。为了加强施工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督查组根据实际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尽快落实,履行水土保持各项责任和义务,接受沿线各地方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向青海省水土保持局上报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并抄送督查组成员单位。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监督处   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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