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执法大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对近年来《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大检查。这是陇南市人大常委会组建以来首次开展的《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在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关键时刻,必将有力地推动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地顺利进行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步入法制化进程。
检查组先后深入宕昌、礼县、成县和徽县的9个乡镇、10条小流域、9个开发建设项目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对《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市水利、环保、国土和水保部门负责人随同检查。
检查组指出,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贯彻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是实现建设“生态陇南”战略目标的需要,是落实市委“一纲九目”的工作重点的需要,是营造法制环境的需要。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法开展。一是要“强化一个意识”,即强化全社会依法保持水土,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意识。坚持“谁开发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破坏与治理的关系、项目建设与水土保持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利益的掠夺式利用资源的现象。二是要“增强三个观念”,即:增强“大水保”观念,与水土保持有关联的部门要密切配合、整合资金、综合治理;增强“科技兴水保”观念,应用先进科技成果提升水土保持科技含量;增强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要“加强五项工作”,即:加强宣传教育,使“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监督管理,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清理整改,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加强项目建设,通过多方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加快治理步伐;加强法律培训,建立一支善于服务、敢于执法的工作队伍,培训一批知法、懂法、守法的企业负责人。
(陇南市水土保持局 郭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