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对江仓木里煤田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有关要求部署,2008年5月13 -14日,省政府督查室联合省监察厅对青海省海西、海北两州境内江仓木里地区煤矿开发建设项目就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在检查中,检查组对省水保局的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建设项目单位存在的不同违法违规行为,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江仓木里地区煤田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开发建设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落实好水土保持各项整改措施,营造良好的生态氛围。
同时检查组还对省经委行业指导处、省国土资源厅开发处、省国土资源厅执法总队、省煤监局、省环保局、海西州政府、海北州政府等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监督处 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