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辽宁省锦州市水土保持部门认真贯彻政府1号令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锦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5月12日颁布了政府1号令,《关于锦州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锦州市水土保持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1号令,集中力量、集中人员,集中向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宣传贯彻,促使开发建设单位,履行职责和法律义务,使1号令在开发建设单位有效的贯彻实施,促进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和申报率,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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