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制定出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颁布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结合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实际,于近日出台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前期工作和报批程序、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建设管理、检查验收和附则等内容。
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颁布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下发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商议联合制定《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明确专人负责办法起草、修改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通过广泛征求各州(市)、县发改、水利部门的意见,建立自下而上的沟通渠道,几易其稿,历时近一年,于今年10月制定出台并颁布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朱晓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