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洞头县全面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汛前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 郑建设)为全面摸清并及时消除开发建设项目施工中存在的水土流失隐患问题,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汛前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洞头县于2009年4月上旬开始,全面启动了针对各类在建和已交工但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汛前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单位(业主)在项目施工中对渣场、料场、挖填边坡等关键部位的水土保持落实情况;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等。结合该县实际,洞头县水政监察大队主要把县域内近3年来已报方案开工建设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和本级重点建设项目:浙能洞头风电场工程、温州半岛工程网僚鼻料场工程、洞头三盘西山头别墅区工程、洞头冶金半岛琴湾工程、洞头星级宾馆(产权式)酒店工程等5个中小型开发建设项目列为检查重点。
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洞头县水政监察大队及时组成执法力量,深入各类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收信息、摸情况,抓落实。经检查,上述工程单位基本能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对防治责任范围内的生产区、生活区等区域水保工作做得相对较好,但对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域的弃渣场、开挖边坡、施工便道等或多或少的存在防治不到位,较差的表现为挡渣防护不利,渣土滑落下游地块、近海滩涂,边坡防护不稳定,不符合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个别建设单位对水土流失监测、监理工作未予足够重视。
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就如何有效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与建设业主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交换了意见。值得一提的是被检查单位对整改的态度诚恳,没有出现抵触现象,建设业主主动表示尽快采取弥补措施防止意外,努力做到发展与保护两不误。通过此次检查,有效增强了建设业主加强工程防汛备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其充分认识到水土保持与生态家园建设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