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落实水土保持补偿机制 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根据河北省委省政府加快生态省建设的决定,河北省水利厅、省物价局按照《河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办法》要求,从河北省已发挥效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水电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水土流失防治资金,以加快水库上游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2008年以来,省水利厅和省物价局通过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明确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中包括一定比例的水土流失防治资金,由省厅掌握集中用于水库上游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目前已在邯郸市水利工程、唐山市引滦工程、邢台市朱庄水库、省桃林口水库、秦皇岛市石河水库、衡水市衡水湖等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中落实了每立方米供水0.01元的省级水土流失防治资金。以上工程可年筹集省级水土流失防治资金260万元左右,其它水利工程也可望在近期落实。这是落实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拓宽水土保持资金筹集渠道、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的新举措。
(河北水利厅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