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甘肃省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生产建设单位下发水土保持督查意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甘肃省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对限期整改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根据省上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兰州、天水、酒泉、陇南等市已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向近60个生产建设单位下发水土保持督查意见,要求根据督查意见,进一步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兰州市水土保持工作站为确保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下发了“兰州市2009年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有关县(区)对黄河柴家峡水电站工程等12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发了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天水市水土保持局联合市水政监察大队,并组织有关县(区)重点对宝鸡至天水高速公路牛背至天水段工程、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等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意见,提出了整改措施。酒泉市结合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会同省水利厅重点对境内10座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整改进展情况。陇南市水土保持局从4月中旬至5月中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区)对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召开座谈会40多次,参加座谈及走访人数200多名,下发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水土保持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9份。并对文县半山金矿、兰渝铁路西秦岭隧道等35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通报,下发了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全省各地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既充分肯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同时,又对建设单位进行了一次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生产建设单位进一步增强了履行水土保持义务的自觉性,达到了监督检查的目的。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监督科 贾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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