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保局赴海东地区督查指导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进展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9月8日至11日,遵照厅领导的指示,青海省水保局派检查组联合海东水务局一行7人,前往海东地区化隆、循化、民和、乐都4县,督促、检查、指导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进展工作。通过听取4县实施进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和查阅各类资料,对投资计划的分解、施工期安排、施工质量的保障措施、材料采购、机械设备配置、工程监理、资金落实、安全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督查和指导。针对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加强县政府的组织领导。各项目县要强化对退耕还林区口粮田建设和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认识,充分认识近期的退耕还林区口粮田建设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为贯彻落实振兴经济、拉动内需、造福百姓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一项关注民生的政治任务。要紧紧抓住大好机遇,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齐心协力,高度重视工程管理和协调,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尽快推进工程进度,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务必完成既定任务。
二是落实责任,赶时间,抓进度,保质量。根据检查的情况看,4县项目实施进度不平衡,有的县建设赶不上建设时间进度要求,个别项目至今没有动工,一些项目建设的质量还需继续提高。各县要将口粮田建设纳入到乡镇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县政府的职责、明确水利水保部门的职责、明确乡镇政府的职责,积极发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上下联动的合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强化措施,努力推进工程进度,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
三是规范施工程序,完善各类报批手续,各类资料要规范真实。要强化招投标、监理、质量监督和工程施工进度的统计填报工作,完善各类技术档案资料,经得起各级有关部门的稽察和审计。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专帐,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资金安全;各项目县要加快资金拨付,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劳动工资和补助的发放,并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统计的旬报和月报工作。
青海省水保局治理处 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