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启动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国内竣工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云贵鄂渝四省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国内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开展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国内竣工验收工作。
云贵鄂渝四省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我国在长江和珠江流域第一次利用世行贷款实施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项目涉及云南、贵州、湖北、重庆四省(直辖市)的8个地(市、州)37个县(市、区)。经过5年前期筹备,项目于2006年启动实施,其后6年实施期中历经美元贬值、建设成本大幅上涨、项目区连年持续干旱等多重困难与挑战。在各级项目办、项目区各级人民政府和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克服各项不利因素影响,项目预期建设目标圆满完成,2012年5月顺利通过世行组织的评估验收。
项目累计投资17.49亿元,共完成 181条小流域综合治理,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25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7778公顷,新增经果林4.05万公顷,同时建成一大批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人畜饮水工程、养畜设施和农村能源替代设施,在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地方经济、促进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项目监测结果,治理后项目区林草覆盖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年均土壤侵蚀量减少27%,项目实现年碳汇总量45万吨;项目区农业人均纯收入由1567元增加到5232元,土地生产力由8550元/公顷增加到14096元/公顷。项目受益人口比例占到项目区总人口的71%,其中弱势群体(贫困户、妇女和少数民族)的受益比例达到72%。一些治理过的小流域已成为当地生态保护、产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样板和典型,同时,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能力也因此得到显著提高。更宝贵的是,项目经过5年深入细致的前期准备和6年严格规范的项目建设,走出了一条适应长江、珠江上游生态脆弱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之路,特别是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式管理、项目信息化管理等为代表的一套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和农民技术员,为长江、珠江流域乃至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要求,项目现进入国内竣工验收环节。鉴于项目构成复杂、投资主体多元化,且已经履行并通过世行评估验收程序,经中央协调办成员单位、中央执行办及云贵鄂渝四省市项目办多次会议协商并报请部领导同意,项目国内竣工验收工作采用简化验收程序的“4+1”方式进行:即由四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主持单位,负责本省(直辖市)内项目的竣工验收;水利部作为主持单位,负责中央项目执行办承担的技术支持体系项目的竣工验收。由水利部委托中央执行办汇总四省(直辖市)竣工验收报告及中央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形成项目竣工验收总体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保证验收质量,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并结合水土保持工程及世行贷款项目特点,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云贵鄂渝四省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国内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项目国内竣工验收的组织方式、省竣工验收及中央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内容及要求等事宜;并要求长江、珠江水利委员会和四省(市)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云贵鄂渝四省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世行贷款项目国内竣工验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如期完成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