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深(圳)公路承德至承唐界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1月3日,水利部在天津市主持召开了长(春)深(圳)公路承德至承唐界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由海河水利委员会主持,河北省水利厅,承德市水务局,建设单位河北承德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评估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及方案编制、监理、监测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代表参加了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了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长(春)深(圳)公路承德至承唐界段工程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承德县、兴隆县,共建设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82.28公里,设置互通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2座,特大桥1座,大桥114座,中桥43座,小桥22座,隧道16座,服务区2处,管理处1处。工程于2007年10月开工,2010年11月建成。工程总投资65.54亿元。
海委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