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召开《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新闻发布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新闻发布会现场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7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8月24日,江西省人大环资委、江西省人大法制委、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西省政府法制办、江西省水利厅联合召开实施《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振鹏、江西省政府副省长姚木根、水利部水保司副司长牛崇桓等出席发布会并讲话,江西省水利厅孙晓山厅长介绍《实施办法》修订情况。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主持新闻发布会。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振鹏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办法》的修订颁布,将为江西省水土保持事业的深入推进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是新时期依法保护水土资源的一个新起点。
江西省副省长、省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姚木根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办法》的修订,秉承了科学发展观和新《水土保持法》的立法精神,结合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在全国第一个率先修订出台,必将对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姚副省长还强调了要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扎实推进《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水利部水保司副司长牛崇桓对江西省出台《实施办法》表示祝贺。指出江西省《实施办法》具有出台早、内容实、操作性强等主要特点,并希望江西省抓住机遇,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江西省水利厅孙晓山厅长就原《实施办法》贯彻实施的主要成效、修订背景、修订的主要内容等作了全面介绍。
江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各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省直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新闻发布会,江西日报、江西省广播电台、新华社江西分社等10余家新闻媒体也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作者:余哲 胡根华 图:池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