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举办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提升湖北省水土保持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能力,推进水土保持事业发展,12月20日至21日,湖北省水利厅水保处在咸宁市举办了全省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班。各市(州)水利(水电、水务)局分管局长、水土保持科科长、水土保持监测站站长及水土保持工作人员近60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会上,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刘烈玉在会上作动员讲话,要求学员们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静下心来悉心学法研法,真正做到准确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湖北省水利厅水保处、湖北省水利水保监测中心、湖北省水利厅政法处、湖北省水利厅水行政监察总队的专家受邀授课。学员们普遍感到,本次培训时间虽短,但讲解内容丰富,收获较大。
会议就全省水土保持面临局面、主要任务、存在问题进行解析作了总结,指出了今后工作方向和措施。会议要求,一要准确把握水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准确理解新《水土保持法》、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规定,清醒认识湖北省水保工作面临的问题、薄弱环节,深刻学习领会先进地区的经验,开拓进取、奋勇争先;二要明确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以“三同时”制度为核心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方案编制水平、严格方案审批、规范补偿费征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要全面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积极开展水系环境生态建设;三要大力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努力开创水保工作新局面。
通过这次培训,必将对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及业务技能有一个大的提升,对湖北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湖北省水利厅水保处 王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