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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完成对10个重点建设项目水保监督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是新《水保法》贯彻实施的第一年,湖北省水利厅将今年确定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活动年。为了配合和推动活动年扎实有效的开展,今年3月底,省水政监察总队就对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部署,并初步拟定对谷竹高速公路等10个典型的重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督办。
    为了让检查活动取得较好的督办效果,今年5月湖北省水利厅又对检查内容、检查抽样选点、检查的资料准备和检查前的自查提出了要求。9月19日,副厅长金正鉴带领省水政监察总队、厅水保处、省水保监测中心、宣传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对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开展了水保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正式启动了该项活动的开展。
    从9月19日起至10月14日止,湖北省水利厅检查组分三次完成了10个重点建设项目水保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这次检查项目涉及铁路、高速公路、水泥厂、生物质发电厂、铁矿厂、码头、天然气管道工程、机场等8个行业,覆盖面广,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省水利厅检查组以这次检查督办为契机,既向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进行了新《水保法》的宣传和重点条款的阐释;又结合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指出了项目在贯彻执行《水保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对问题突出的葛州坝宜城水泥厂提出了挂牌督办的检查意见。现场检查活动结束后,省厅将对谷竹高速公路等10个重点生产建设项目下达书面限期整改意见,并委托项目所在市县水利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于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将由项目所在市县水利部门按照新《水保法》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这次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水保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项目业主和参建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推动了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等工作的开展,取到了较好的检查督办效果。
    湖北省水政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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