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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召开《吉林省人民政府对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研讨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7年11月2日,吉林省水土保持局在长春组织召开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对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研讨座谈会,该会议进一步研究讨论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各种问题,为《办法》顺利出台奠定了基础。
    此次会议,召集了各地区的水保站站长和几位从事多年水保工作的人员参加,从基层工作角度出发,从地方实际情况出发,为《办法》的制定献计献策。
    会议指出,《办法》的制定是依据《水土保持法》,以及《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办法》的制定,各地都是从无到有,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任何成型的可以借用。
    会后,吉林省水土保持局将根据提出的意见对《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完成任务。
    吉林省水土保持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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