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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水利厅水保局对部分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水土保持监管力度,控制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宁夏水利厅水保局组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25~27日对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自备电站工程和宁夏中卫热电厂2×350MW工程3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工程建设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建设单位及水保监测、监理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水土保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质询。同时,对各工程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意识,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方案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措施。二是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控施工界限,尽量减少施工扰动,做好各项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认真落实监理、监测职责,配合建设单位管理和指导施工企业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及时提醒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和方案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变更情况,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四是对即将完工的项目尽快完善项目相关资料,做好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准备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生产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表示将高度重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内容。

    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付建宁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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