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青海省水保局对海北州境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6月20日至21日,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组织海北州、门源县、祁连县水利局组成检查组,对海北州境内水电站、公路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看工程建设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对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建设单位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能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同步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但个别项目仍存在临时措施不到位、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滞后、未缴纳补偿费等问题。检查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履行变更手续;落实临时措施,减轻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时报送监测年报、季报等,为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对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要按规定开展自验并及时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建设单位表示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按照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落实好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各项措施,及时消除水土流失隐患。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贺玉娟)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