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安排部署2017年水土保持重点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7年2月7—8日,甘肃省水利厅在兰州召开2017年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魏宝君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认清形势抢抓机遇 提振信心勇于作为 努力推动全省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的讲话,姚进忠副厅长对2017年水土保持重点工作做出安排。
2016年,甘肃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深入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全年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11平方公里,建成梯田97万亩,超额完成了年初省上确定的2000平方公里、80万亩梯田建设任务。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划定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发布了《2015年甘肃省水土保持公报》。配合省人大开展了《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正式出台了《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83亿元。
2017年,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抓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中央财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争取启动实施黄土高原沟壑区塬面保护工程,全面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确保完成2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目前,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资金任务已下达,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区)要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抓紧开展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确保今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计划任务的80%以上,年底前全面完工。要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与精准扶贫进行对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实施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全省水利扶贫提供基础支撑。
(二)继续推进高标准梯田建设。梯田建设是水土流失防治的主要措施,也是促进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各地水利水保部门要坚持不懈,继续推进梯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低标准梯田改造,加大贫困地区标准化梯田建设力度。各县区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好水利、国土、农发等部门下达的梯田建设任务;抢抓国家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政策机遇,发挥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梯田建设;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中,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梯田建设。以梯田为基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梯田建设效益,促进群众增产增收。
(三)做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安全运行。今年国家财政安排资金4239万元,对47座病险淤地坝实施除险加固。兰州、平凉、庆阳、定西4市的榆中、庄浪、环县、安定等18个县(区)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政府质量监督等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要向当地政府积极汇报,与财政部门密切衔接,按照承诺足额落实20%的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要高度重视淤地坝安全运行,严格落实淤地坝防汛责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各级淤地坝安全度汛责任人。要切实加强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做好汛期防汛值守,保证汛情信息畅通,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
(四)切实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按照国家和省上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审批、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继续深化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水利部下放了一批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今年省上也将下放一批省批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各地水利水保部门要落实好责任,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接住管好,确保审批质量和效益。要积极调动基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量,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对2010年以前审批的项目全面扫尾清理。要按照新出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加大补偿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不减不免不缓。
(五)积极推进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的落实。《甘肃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政府是落实水土保持规划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抓好规划实施。各级水利水保各部门要加强两区划分成果运用,在重点预防区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在重点治理区全面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抓紧组织编制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等专项规划,加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水土保持进学校、进党校、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规和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徐智供稿
2016年,甘肃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深入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全年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11平方公里,建成梯田97万亩,超额完成了年初省上确定的2000平方公里、80万亩梯田建设任务。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划定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发布了《2015年甘肃省水土保持公报》。配合省人大开展了《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正式出台了《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83亿元。
2017年,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抓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中央财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争取启动实施黄土高原沟壑区塬面保护工程,全面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确保完成2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目前,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资金任务已下达,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区)要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抓紧开展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确保今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计划任务的80%以上,年底前全面完工。要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与精准扶贫进行对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实施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全省水利扶贫提供基础支撑。
(二)继续推进高标准梯田建设。梯田建设是水土流失防治的主要措施,也是促进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各地水利水保部门要坚持不懈,继续推进梯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低标准梯田改造,加大贫困地区标准化梯田建设力度。各县区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好水利、国土、农发等部门下达的梯田建设任务;抢抓国家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政策机遇,发挥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梯田建设;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中,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梯田建设。以梯田为基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梯田建设效益,促进群众增产增收。
(三)做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安全运行。今年国家财政安排资金4239万元,对47座病险淤地坝实施除险加固。兰州、平凉、庆阳、定西4市的榆中、庄浪、环县、安定等18个县(区)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政府质量监督等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要向当地政府积极汇报,与财政部门密切衔接,按照承诺足额落实20%的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要高度重视淤地坝安全运行,严格落实淤地坝防汛责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各级淤地坝安全度汛责任人。要切实加强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做好汛期防汛值守,保证汛情信息畅通,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
(四)切实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按照国家和省上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审批、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继续深化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水利部下放了一批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今年省上也将下放一批省批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各地水利水保部门要落实好责任,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接住管好,确保审批质量和效益。要积极调动基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量,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对2010年以前审批的项目全面扫尾清理。要按照新出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加大补偿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不减不免不缓。
(五)积极推进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的落实。《甘肃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政府是落实水土保持规划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抓好规划实施。各级水利水保各部门要加强两区划分成果运用,在重点预防区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在重点治理区全面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抓紧组织编制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等专项规划,加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水土保持进学校、进党校、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规和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徐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