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布2011-2015年水土保持公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州省水利厅近日发布2011~2015年水土保持公告。
贵州省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2015年水土流失总面积为48791.8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7.71%。与2010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6477.5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减少3.66%,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从空间分布看,由西北至东南逐渐减轻。
2011~2015年间,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5万平方公里,治理区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群众收入得到较大增加。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282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7241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稳步提高,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显著增强。
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站 顾再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