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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公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规定,天津市水务局从2013年启动了天津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分工作。《天津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征求了全市16个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等10个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日前,获得市政府批准。
    《方案》中包括:大黄堡-尔王庄、七里海、静海团泊、北大港、引滦明渠、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天津段以及河道等7个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总面积1644.67平方公里;津中北部、津中西部、滨海新区东北部、滨海新区西南部等4个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总面积为1781.85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定是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力度,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水土保持行为,加快全市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进程。
    天津市水务局农水处  李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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