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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棱国家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经验和做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绥棱县国家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3333万元,完成了坡改梯工程1469.47公顷。推进了全县种植业结构改革,促进了项目实施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建成的水平梯田使坡耕地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治理综合程度达到100%,平均每年可拦蓄径流量达117.51万立方米,保土总量4.34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绥棱县坡改梯工程效益如此明显。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保障到位。绥棱县成立了由县主管农业县长为组长,水务局、财政局、后头乡、长山乡、四海镇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绥棱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领导小组和绥棱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管理处。特别是在项目动工前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将项目区面积、工程概况等内容向群众公开,对土地权属调整依法、公正、公开操作,充分利用各类会议、简报、标语、宣传手册、新闻媒体和上门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凝聚群众共识,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二是科学设计,项目编制规划到位。在整治项目实施中,绥棱县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多点结合,适合一片、改一片,科学编制坡耕地整治区域规划。编制了《绥棱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按照优先及重点建设原则,有序推进。同时,按照“帮农民想,为发展建”的原则,针对不同的自然条件,不同的土壤结构,不同的耕作习惯,因地制宜选择整治项目区、内容及标准,积极引导农民联户并地,连片整治,始终坚持与农业产业化、农业结构调整、环境整治相结合,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三是严格把关,项目规范管理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完善了立项审批、资金分配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严格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把立项标准关。严格执行项目的立项程序和标准,通过前期充分调研踏勘选址,深入项目区走访群众征求民意,编制规划预算,组织专家评审程序,确保项目高标准。严把招投标关。严格按《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招投标制度,招标后严禁转包、分包。严把资金管理关。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专人负责,专户管理,独立核算。特别是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涉农资金督查组,由人大副主任带队,不定期对全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涉农在建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跟踪审计,严格投资用途和标准,确保资金安全。严把工程监管关。建立了“严格甲方责任到位、乙方质量到位、监督监理职责到位、指导村组监管到位、协调部门联管到位”的项目联管机制,为保障土地整治质量奠定了基础。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村民监管组首验、县土地整治工程处会同监理单位初验、相关部门综合验收、省级专家组核查验收”四级验收制度,确保了坡耕地整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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