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主持召开《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行政协调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整体要求,进一步做好《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工作,青海省水利厅组织了由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水利(水务)局、水利厅各相关处室共同参加的行政协调会。
会议由省水利厅副厅长石建平同志主持,他强调全省水土保持规划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省政府批准后,可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础性规划,是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应当遵循水土保持的相关方针,突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准确把握新形式、新机遇、新挑战,以合理的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科学制定水土保持方略、防治目标和总体布局,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土保持的新局面,为推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在听取了省水土保持局对《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的汇报后,水利厅项目办、建管处、农水处、财务处等处室及参会的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林业厅、环保厅、农牧厅、国土厅等单位和省8个市(州)针对规划报告内容、行业规划衔接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及意见。
青海省水保局 王芳供稿
会议由省水利厅副厅长石建平同志主持,他强调全省水土保持规划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省政府批准后,可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础性规划,是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应当遵循水土保持的相关方针,突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准确把握新形式、新机遇、新挑战,以合理的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科学制定水土保持方略、防治目标和总体布局,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土保持的新局面,为推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在听取了省水土保持局对《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的汇报后,水利厅项目办、建管处、农水处、财务处等处室及参会的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林业厅、环保厅、农牧厅、国土厅等单位和省8个市(州)针对规划报告内容、行业规划衔接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及意见。
青海省水保局 王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