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初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快水土保持管理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从2015年5月开始,青海省水利厅下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审核审批权限。青海省水土保持局作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层级单位,在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后,积极协调市(州)探索科学配置审批权, 指导市(州)水利水保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下放后技术审查等事项承接工作,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下放,实现了权利和责任同步下放,更好地发挥了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使地方政府对水土保持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更好地履行了地方政府的水土保持职能;二是审批权限下放使地方发改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职能得到进一步集约和强化,加之省级水保部门对行业技术加大指导和服务,州(市)级负责审批的项目审查审批环节工作得到提升,使建设项目审查审批进度明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滞后的局面得到改善;三是省级水保部门加大对项目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切实保证了下放审批权限规范的有序运行,确保了事中事后监管到位。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治理开发处 胡生君供稿
一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下放,实现了权利和责任同步下放,更好地发挥了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使地方政府对水土保持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更好地履行了地方政府的水土保持职能;二是审批权限下放使地方发改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职能得到进一步集约和强化,加之省级水保部门对行业技术加大指导和服务,州(市)级负责审批的项目审查审批环节工作得到提升,使建设项目审查审批进度明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滞后的局面得到改善;三是省级水保部门加大对项目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切实保证了下放审批权限规范的有序运行,确保了事中事后监管到位。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治理开发处 胡生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