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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扎实推进规划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号)要求,从2012年6月开始,黑龙江省水利厅商省发展和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成立了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黑水发〔2012〕405号),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经过4年的工作,规划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规划工作扎实推进。《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历经4年编制,召开咨询会1次,组织专家技术评审1次,开展第三方评估1次,征求规划成员单位意见2次,现已定稿。经省水利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近期将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是规划定位科学务实。《规划》系统分析了黑龙江省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总结水土保持经验和成效,认真研究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以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以“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以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为重要依据,拟定黑龙江省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部署,明确水土保持分区防治方略、目标、任务、布局和对策措施,提出预防、治理、监测、监管和近期重点项目规划,为黑龙江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保障粮食和饮水安全、维护良好生态、促进江河治理、改善人居环境、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三是规划目标任务明确。《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期为2015年~2030年。近期到2020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5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提高22.58%,新增年减少土壤流失量2081万吨。远期到2030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37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提高65.54 %,新增年减少土壤流失量6041万吨。
    黑龙江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周宁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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