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由省政府公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甘肃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甘政发〔2016〕59号)。
甘肃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由河西走廊、祁连山、子午岭、陇山、西秦岭北坡、陇南山地、甘南高原等7个区块组成,涉及48个县级行政单位和3个独立区,共221个乡镇、20个农林牧场(站)。重点预防面积6855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6.10%;甘肃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由内陆河、黄河干流、泾河、渭河、洮河、嘉陵江上游等6个区块组成,涉及嘉峪关市、79个县级行政单位,共928个乡镇和1个农场。重点治理区面积8577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0.14%。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供稿
甘肃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由河西走廊、祁连山、子午岭、陇山、西秦岭北坡、陇南山地、甘南高原等7个区块组成,涉及48个县级行政单位和3个独立区,共221个乡镇、20个农林牧场(站)。重点预防面积6855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6.10%;甘肃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由内陆河、黄河干流、泾河、渭河、洮河、嘉陵江上游等6个区块组成,涉及嘉峪关市、79个县级行政单位,共928个乡镇和1个农场。重点治理区面积8577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0.14%。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