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甘肃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由省政府公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甘肃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甘政发〔2016〕59号)。
    甘肃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由河西走廊、祁连山、子午岭、陇山、西秦岭北坡、陇南山地、甘南高原等7个区块组成,涉及48个县级行政单位和3个独立区,共221个乡镇、20个农林牧场(站)。重点预防面积6855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6.10%;甘肃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由内陆河、黄河干流、泾河、渭河、洮河、嘉陵江上游等6个区块组成,涉及嘉峪关市、79个县级行政单位,共928个乡镇和1个农场。重点治理区面积8577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0.14%。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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