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和《广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报告》通过审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规划》基础资料详实,编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布局合理,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综合监管等规划符合广西实际,近期重点工程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可行。
二、广西的“两区”划分工作符合《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对广西水土保持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报告》采用的基础数据详实、划分方法科学合理,选取的定量和定性指标符合广西水土流失实际,《报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成果合理,为政府公告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会议一致同意通过《规划》和《报告》,并要求编制单位尽快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瞿 翼 供稿 黄艳霞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