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省是我国西部偏远省,是全国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省份,全省水保信息化网络覆盖面小,基于实际困难,青海省抢抓机遇、开拓思路,通过统筹谋划,深入调查研究,收集建立了示范县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基础数据,开展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了信息共享和服务能力,为加快水土保持信息化、现代化发展步伐提供了坚实保障。
1.重视基础,统筹谋划,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迅速开展。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为推动青海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推进水土保持从传统管理向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方式转变,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5~2016年实施计划>的通知》的要求,青海省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分步建设,分级负责的思想,在推进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工作中,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模式,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配备了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使全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工作迅速启动。
二是创建示范点,提供基础信息。结合青海省实际,统筹谋划,将湟中县列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点,通过现场查勘、复核等工作,为建设水土保持监管系统提供了基础信息。
三是开展在线审批,奠定坚实基础。根据青海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建设基础资料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了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依责监管、全程监察”,为全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科学指导,重视调研,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增加投入,依靠技术。为做好湟中县示范点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青海省增加投入,积极谋划,经多方沟通,委托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作为监管示范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为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科学技术指导。
二是积极培训,提升素质。为提高业务能力,青海省参加了水利部省级师资培训,同时组织西宁市、湟中县水保站工作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制定了《青海省水土保持信息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工作方案》,结合工作方案进度安排,开展了对湟中县所辖区域内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批复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经统计湟中县所辖区域内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共54个,其中部批项目5个,省批项目29个,市批项目4个,县批项目16个。省水保局及时会同技术合作单位及西宁市、湟中县水保站,对湟中县辖区内已确定的54个项目及疑似扰动图斑逐一进行了现场查勘、复核等工作,在初步分析生产建设项目的扰动合规性基础上,依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2.5万网格野外考察图等数据,借助相关设备,完成了生产建设项目遥感解译的野外核查工作。根据现场调查复核成果,利用遥感相关软件对遥感解译的扰动图斑及上图后的防治责任范围图矢量数据的空间特性和属性信息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分析了生产建设项目的扰动合规性, 总结了示范县第一次监管成果,为青海省信息化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奠定了基础。
3、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
一是认真梳理,精确填报。根据“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审批、强化协同监管”的总体要求,按照着力构建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的指导意见,青海省水土保持局梳理、填报了省水利厅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等基础资料,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涉及洪泛区、蓄滞洪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及在河道上新建、改建水利设施)、水资源论证(涉及取、用水)、取水许可证办理(涉及取、用水)、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在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影响水文监测设施的情况下)8项。
二是明确目标,积极推动。明确了“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目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了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动员及培训会,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参加会议,积极推动平台运行,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和项目少跑腿。
三是平台运转,提高效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申报人通过互联网进行项目申报,各级审批相关部门通过政务外网登录受理。项目单位进行项目申报,获得唯一项目代码后在相关单位办理审批事项,各审批单位凭项目代码受理开展工作,在平台承诺的办理时限内,按期提出办理意见,并将受理、委托评估、办结等一系列办理状态通过平台及时反馈,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统一规范,优化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运行,将各个联审部门集中搬到网上,统一标准规范,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通过明确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规范审批办理流程,并对审批项目受理信息、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数据进行实时、全程监控,从而实现投资项目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真正提高审批效率,做到全透明、可核查,促进优质服务。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贺玉鹃供稿
1.重视基础,统筹谋划,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迅速开展。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为推动青海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推进水土保持从传统管理向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方式转变,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5~2016年实施计划>的通知》的要求,青海省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分步建设,分级负责的思想,在推进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工作中,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模式,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配备了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使全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工作迅速启动。
二是创建示范点,提供基础信息。结合青海省实际,统筹谋划,将湟中县列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点,通过现场查勘、复核等工作,为建设水土保持监管系统提供了基础信息。
三是开展在线审批,奠定坚实基础。根据青海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建设基础资料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了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依责监管、全程监察”,为全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科学指导,重视调研,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增加投入,依靠技术。为做好湟中县示范点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青海省增加投入,积极谋划,经多方沟通,委托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作为监管示范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为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科学技术指导。
二是积极培训,提升素质。为提高业务能力,青海省参加了水利部省级师资培训,同时组织西宁市、湟中县水保站工作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制定了《青海省水土保持信息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工作方案》,结合工作方案进度安排,开展了对湟中县所辖区域内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批复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经统计湟中县所辖区域内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共54个,其中部批项目5个,省批项目29个,市批项目4个,县批项目16个。省水保局及时会同技术合作单位及西宁市、湟中县水保站,对湟中县辖区内已确定的54个项目及疑似扰动图斑逐一进行了现场查勘、复核等工作,在初步分析生产建设项目的扰动合规性基础上,依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2.5万网格野外考察图等数据,借助相关设备,完成了生产建设项目遥感解译的野外核查工作。根据现场调查复核成果,利用遥感相关软件对遥感解译的扰动图斑及上图后的防治责任范围图矢量数据的空间特性和属性信息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分析了生产建设项目的扰动合规性, 总结了示范县第一次监管成果,为青海省信息化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奠定了基础。
3、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
一是认真梳理,精确填报。根据“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审批、强化协同监管”的总体要求,按照着力构建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的指导意见,青海省水土保持局梳理、填报了省水利厅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等基础资料,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涉及洪泛区、蓄滞洪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及在河道上新建、改建水利设施)、水资源论证(涉及取、用水)、取水许可证办理(涉及取、用水)、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在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影响水文监测设施的情况下)8项。
二是明确目标,积极推动。明确了“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目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了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动员及培训会,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参加会议,积极推动平台运行,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和项目少跑腿。
三是平台运转,提高效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申报人通过互联网进行项目申报,各级审批相关部门通过政务外网登录受理。项目单位进行项目申报,获得唯一项目代码后在相关单位办理审批事项,各审批单位凭项目代码受理开展工作,在平台承诺的办理时限内,按期提出办理意见,并将受理、委托评估、办结等一系列办理状态通过平台及时反馈,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统一规范,优化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运行,将各个联审部门集中搬到网上,统一标准规范,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通过明确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规范审批办理流程,并对审批项目受理信息、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数据进行实时、全程监控,从而实现投资项目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真正提高审批效率,做到全透明、可核查,促进优质服务。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贺玉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