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公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规定,湖南省水利厅2015年组织进行了湖南省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今天,《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省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的公告》在《湖南日报》全文发布。
根据调查结果,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7357.4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7.63%。其中,轻度流失面积25498.07平方公里,中度流失面积9337.44平方公里,强烈流失面积1298.02平方公里,极强烈流失面积925.89平方公里,剧烈流失面积298.05平方公里。全省年均土壤流失量达11981.07万吨。
调查结果显示,湖南省水土流失面积较1999年进行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时减少3035.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状况较上世纪90年代末期有所好转,体现出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减小、水土流失强度相对降低、土壤流失量逐步减少的总体趋势。近年来,湖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不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逐步落实;全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山区、丘陵区各类农林业生产活动强度持续降低;大规模实施水土保持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石漠化治理工程等生态建设项目,大量幼林地、疏残林地、灌木林地、荒地等水土流失地类成长为有林地,为生态自我修复能力的充分发挥创造了有利条件。全省轻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持续下降,水土流失危害有所减轻,水土流失已经从整体上得到了有效控制。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分布广泛,除洞庭湖区、“四水”尾闾地区水土流失轻微外,其他地区水土流失皆较严重。全省水土流失强度整体呈自东向西、自北向南递增的趋势。湘西自治州、张家界、郴州、娄底、永州、邵阳、衡阳等7个市州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均超过全省平均值,为水土流失相对严重地区。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怀化等7个市的水土流失相对较轻。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恢复缓慢,湘西北武陵山区、湘中丘陵区和湘南南岭山区等区域仍然是中度和强烈水土流失集中分布的地区。全省四纪红土、岩溶石漠化、紫色砂页岩、砂砾岩地区植被覆盖率极低的裸露土地广布,立地条件恶劣,自然修复能力极低,人工引导生态修复的难度极大,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亟需开展专门研究,部署专门行动,尽快进行专项治理。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矿山开发、交通、能源和市政建设等生产建设项目用地是产生极强烈、剧烈水土流失的主要地类。湖南正处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建设项目规模持续扩大,地表扰动强烈,由此导致的阶段性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还未能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崩岗治理工程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29.25平方公里,为改善生态环境,减轻水土流失危害作出了重要贡献。
水土流失是湖南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切实加强水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为建设湖南秀美山川努力奋斗。
湖南省水土流失强度分级比例示意图
湖南省水利厅 符正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