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重庆市完成2018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管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0-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重点监管区域的通知》(办水保﹝2018﹞14号)文件有关要求,2018年6月,重庆市水利局通过政府采购全面启动2018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管工作,监管范围包括江津区、永川区、合川区、璧山区、铜梁区、大足区、荣昌区、潼南区等渝西8个区全域约1.35万km2内所有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地表情况,监管指标具体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类型、地理位置、防治责任范围、扰动地块边界、扰动地块面积、扰动地块类型、扰动变化类型、建设状态、扰动合规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等。通过分工协作和市、区协同,区域监管工作于9月底基本完成。10月12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2018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管成果验收会,验收通过了《重庆市2018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管成果报告》和《重庆市2018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管复核调查报告》,标志着此项工作全面完成。下一步,重庆市水利局将以“一区一单”的方式要求渝西8个区要充分应用好此次区域监管成果,分类处置好区域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总结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管全覆盖夯实基础。
    (重庆市水利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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