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土保持局首次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0-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管理维护主体责任,2018年10月17~18日,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组织海西州、格尔木市水保监督站组成核查组,对格尔木牛苦头矿区M1磁异常区铁多金属矿采选项目、西台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了核查。自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来,青海省首次对已报备项目进行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和第三方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参加本次核查。
核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质询答疑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水保设施建设完成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和水土保持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自主验收主要程序履行、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组认为,所检查工程在自主验收程序履行、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方面符合有关要求,同意得出“自主验收主要程序履行、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未发现严重问题”的结论。核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要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完善制度、落实到人,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贺玉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