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湖北省举办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管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1-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湖北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培训班在宜昌市举办。会前,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一年来全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培训会传达了水利部关于研究建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奖代补”有关文件精神,解读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规定,讲授了生态清洁小流域规划编制及前期工作规范,宜昌市夷陵区交流了墩子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管理经验。
      会议要求,做好新时代的水土保持工作。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要全面实施好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等工程。二要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考核目标任务,各地要建立完善本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出台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年度任务分解到乡(镇)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三要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水土流失治理与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群众增产增收紧密结合,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技术服务指导,为扶助革命老区绿色崛起和服务贫困山区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有力支撑。四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协同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源污染防治和水系生态治理。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五要清醒认识我省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依然艰巨、少数单位和个人对依法防治水土流失认识不足、新上项目县缺乏建管经验、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科学规划,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七要进一步提高对重点治理验收工作的认识,依法全面履行验收管理职责。有关市(州)要主动督促辖区内县(市、区)开展自查验收、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验收任务。八是要争先创优,务实重行,为水土保持事业改革发展贡献力量,为建设美丽湖北提供良好的水保生态支撑。
      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省水科院、省设计院,各市州水土保持科(处)负责人、相关县(市、区)分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近100人参加了培训。
      (湖北省水土保持处 供稿)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