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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稳步推进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工程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7-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8日,湖北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标志湖北省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工程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今年初,水利部、财政部正式将湖北省纳入国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范围,自2019年启动,每年安排两个试点县。为切实做好湖北省试点工作,省水利厅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厅水保处、厅财务处通力协作,积极协调省财政厅,按照“主体多元、机制创新、撬动效果好、可示范、易复制”的总要求,认真研究,科学编制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在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管体制、运行机制上大胆探索,敢于突破,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此,省水利厅水保处、厅财务处协调省财政厅在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反复调研讨论,多次征求试点市、县相关部门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试点工程建设省级实施办法,于7月上旬印发相关市、县执行。目前,2019年试点的十堰市郧阳区、黄冈市蕲春县正依据省级实施办法抓紧编制县级年度实施方案,试点工程计划8月初开工建设,年底前实施完成。
      (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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