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召开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8-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地见效,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8月15日,浙江省水利厅召开了专项行动推进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农水水电水保处、政法处、省水资源水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各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具体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市交流了工作进展、下一步工作打算;厅农水水电水保处传达了水利部近期有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会议精神,布置了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任务。
冯强副厅长肯定了上半年工作成效,他指出,各地按照工作部署,组织人员奔赴项目现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项目、跟踪整改进展,有序开展工作,初步形成了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社会氛围,积累了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经验。
冯强副厅长分析了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面临的形势,他强调,做好专项行动是落实水土保持强监管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应对水土保持监管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是防范失职渎职风险的迫切需要。强调了“梳理排查,摸清家底清欠账”“担当执法,杜绝'零处罚'”两项重点工作,他指出,通过“建机制、靠科技、抓重点、强查处”,一是抓紧完成专项行动第三轮梳理排查,迅速启动遥感监管扰动图斑现场复核,及时上报问题清单;二是“敢于亮剑”“善于亮剑”“勤于亮剑”,全面提高行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树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威严,对拒不报批、拒不整改、拒不验收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违规项目,列入水利厅或水利部挂牌督办。
冯强副厅长提出了做好专项行动的要求,要以开展党的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作为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联动执法、强化宣传造势、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效!
(浙江省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