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完成津、沪、宁2019年度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复核及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情况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2-3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保证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管理,按照水利部统一安排部署,近日,海委对天津市、上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度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开展了现场复核,并对3市(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海委高度重视本次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复核和监测点检查工作,编制了2019年度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分别组成复核工作组和检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复核工作主要包括形式检查、汇报交流、抽样检查等主要环节,监测点运行管理情况检查工作主要包括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现场抽查等主要方式。
在对相关市(区)2019年度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进行完整性检查和合规性初步复核的基础上,海委对3市(区)2019年度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开展了现场复核,工作组现场听取了相关市(区)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抽查了部分区县的土壤侵蚀因子计算和土地利用、水土保持措施解译结果,以及植被覆盖度、水土流失状况和水土流失消长情况等专题成果,对成果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了全面复核,并向3市(区)水利(务)厅(局)反馈了修改完善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整改工作建议。
同时,海委对相关市(区)有关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人员及培训、运行经费落实、日常检查情况、运行观测、上年度监测数据整汇编等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工作组听取了相关市(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现场查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红堡坡面径流观测场、海原县南华山坡面径流观测场水土保持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径流、泥沙、气象等观测资料。按照水利部要求,工作组对天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价。
下一步,海委将根据检查情况印发3市(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复核意见,完成3市(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情况检查报告并上报水利部。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保处 王舒 水保中心站 邹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