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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面推行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多评合一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1-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间,福建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多评合一工作的通知》,决定全省从2020年1月份起全面执行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多评合一”制度。
      一、明确实施范围。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产业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以及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产业区域,其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审批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制度,按原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二、整合审批事项。同一区域内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水资源论证审查3个审查审批事项属于同一审批权限的可归并整合,进行二合一或三合一编制。以项目法人为单位只编制一份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应包含涉及情形相应的内容,并符合原审批事项的有关技术要求。
      三、简化审批手续。对于整合事项,审批机关只召开一次审查会,只下达一份审批文件。即将开展区域评估的“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形成“一份报告、一文申报、一场评审、一次审批”的机制,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申报单位对区域评估报告负总责,严格按照区域评估批复要求,抓好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区域评估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水利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区域评估报告编制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管理,推进形成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来源:水利部网站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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