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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利厅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就水土保持强监管作典型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1-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1月9日至10日,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上有10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了交流发言,贵州省水利厅围绕水土保持强监管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强手段 严执法 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实现新突破”的典型发言。现将贵州省水利厅发言材料全文编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强手段  严执法
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实现新突破
贵州省水利厅
 
        2019年来,贵州省深入贯彻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特别是强监管主调,创新手段,严格执法,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实现新突破。现将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简要汇报如下。
        一、在“查”字上强手段,推动遥感监管全域化
        人为水土流失点多面广,遥感监管是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的有效手段。2019年,在水利部遥感监管的基础上,我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经费,建设贵州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建立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数据库,加密遥感监管1次,实现全省17.6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全覆盖。遥感监管全覆盖解译扰动图斑3.5万个,面积1公顷以上图斑2.1万个,现场核查扰动图斑1.8万个,发现疑似违法违规项目9000余个。组织市县水利部门和第三方服务单位300余人、历时3个多月,开展现场核查,确认违法违规项目8500余个,市县占比84%,其中未批先建8000余个、超出防治责任范围500余个。通过实施遥感监管,有效解决了传统监管方式存在监管盲区、发现违法违规不及时、信息不精准等问题,为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项目,减少和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筑牢了基础。
        二、在“实”字上下功夫,推动监督管理规范化
        聚焦监管短板,着力在抓整改、促联动、重处置上出硬招实招,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深入推进总基调落地落实。一是严督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问效,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将所有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全部纳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分解到县,按月调度,限期整改,逐一销号。二是协调联动。出台《贵州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水土保持监管防治职责;加强与违法违规项目相对集中的交通、能源、工信、住建、自然资源等行业沟通协调,合力推动整改,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业主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分类施策。依照“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区别对待、尊重历史分类处置、政府防治责任兜底、补偿费征收从新不从旧”原则,因地制宜、惩防结合,处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过采取系列实打实的措施,推动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复核确认的8500余个违法违规项目全部进行了查处,近5500个完成整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提升了40个百分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数量是多年平均数量的3倍;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金额是多年平均数的2倍;监督生产建设单位对非法建设造成的59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进行了有效防治,极大降低了人为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在“严”字上动真格,推动行业监管常态化
        严格执法,严管严治,狠抓违法问题处置,坚决打通人为水土流失防治“最后一公里”。以实施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为重点,督促建设单位采取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等方式,减少和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对拒不整改的,联合法院、检察院、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排除干扰,顶住压力,从严查处。对兴仁市远程煤矿非法弃渣、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处以1200万元罚款,督促其投入3亿多元用于水土保持治理和生态恢复,目前整改初见成效;对夹岩水利枢纽工程非法弃渣处以80万元罚款;对剑榕高速公路、平塘县沙坝电站、贵州省诺亚精工制造等水土保持违法项目启动行政处罚程序。通过从严查处典型案件,震慑作用发挥明显,极大提升了水土保持行业监管执法权威,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水土保持领域监管执法“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的问题,推动行业强监管不断深入人心。
        贵州水土保持强监管实践表明,总基调全面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全契合水利改革发展实际和迫切需要,是践行新时代党中央治水方针的重要举措,是贵州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并坚持抓好贯彻落实。下步工作中,我省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深入贯彻总基调,建立“全覆盖区域监管和全过程项目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管住人为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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