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协调综合交通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3-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更好地做好综合交通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为云南综合交通建设提供水利服务和保障,2020年3月4日,云南省水利厅杨国柱副厅长率队到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陆雪松副厅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面商协调有关综合交通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陆雪松副厅长介绍了云南综合交通发展基本情况、“十四五”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谋划情况和综合交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希望云南省水利厅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加大对综合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支持力度,指导做好在建综合交通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云南省水利厅杨国柱副厅长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在综合交通项目建设中,主动加强水土保持法规宣传、积极有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为进一步提升综合交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质量,杨国柱提出,一是建议两厅加强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二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全省交通发展大局上做好服务指导工作,主动作为,超前服务;三是建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从行业主管部门的角度指导、促进建设单位做好综合交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四是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近期协助对水利部挂牌督办的3个重大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加强督促,合理促进,按时整改。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对云南省综合交通项目的水土保持强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做了通报,提出推进工作建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表示积极支持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力做好综合交通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陆雪松副厅长对云南省水利厅主动面商工作表示感谢,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一是在加大宣传力度方面持续发力,增强水土保持意识;二是加强指导协调,及早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有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四是区分监管对象,压实主体责任;五是通过不同环节监管来锁定问题,突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工作;六是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综合交通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建设处、规划处、公路处、铁路处、航务处、民航处参加了协调会议。
(云南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