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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水利厅召开青海省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启动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9-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9月16日,青海省水利厅在西宁召开青海省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启动会.jpg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工作高质量开展,2020年9月16日,青海省水利厅在西宁召开青海省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启动会。厅农村水利水保水电处主持会议,厅政策法规处、监督处等相关处室、省水土保持中心、8个市(州)水利(务)局分管领导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水利部关于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详细解读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背景意义、整治范围及对象、组织分工、总体要求、工作方案等具体工作安排;宣读了《青海省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公布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按部署启动、清理排查、集中整治、“回头看”检查四个阶段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详细部署,重点将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开展监测、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等6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分发了《水土保持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各市(州)水利(务)局就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座谈交流。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切实提高水土保持“强监管”工作认识,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问责问效。二是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强与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与遥感监管及水土保持年度跟踪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强监管合力。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要注重宣传报道,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积极推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曝光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形成强监管震慑,营造严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四是强化信息化应用。要积极应用卫星影像、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项目核实和排查认定效能。五是强化监管成效。不属于黄河流域管辖范围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应以此为契机,按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标准和要求开展辖区范围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整治,确保违法违规项目全面查处,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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