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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技术评审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12-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的要求,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园区建设前期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并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开展区域评估的开发区,其入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可实行承诺制或备案制管理。

  黑龙江省水利厅积极探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黑龙江逊克经济开发区(启动区)、黑龙江孙吴经济开发区(起步区)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所属黑龙江省龙研水利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三方评审机构,于12月22日组织有关专家和代表,全面把关,完成相关评估工作,为水利厅行政审批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对改进和优化黑龙江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组织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实践,为全面开展区域水土保持评估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借鉴。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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