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青海省治理水土流失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3-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至2020年,全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大力实施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梯田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利行业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62.88平方公里,为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把加快梯田建设作为水土保持的主要抓手。各项目县政府始终把梯田建设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作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的有效手段。2011年—2020年,全省争取到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央资金53000万元,省财政配套6625万元,新修梯田49.57万亩。依托梯田建设,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发展,形成“梯田+科技+地膜+马铃薯”浅山干旱区农业发展模式、“梯田+科技+青稞油菜豌豆燕麦”脑山区农业发展模式和“梯田+科技+土地流转给企业+药材”集约特色种植发展模式,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了水土保持与农民增收的双赢。

   二是把流域综合治理作为水土保持的根本途径。坚持山、水、林、草、景、田、园、路、村、镇“十位一体”综合治理,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耕作措施配套实施,使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2011年—2020年,省水利厅积极主动汇报协调,共落实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项目、省级财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3类项目的中央资金8.79亿元,省财政资金2.14亿元,完成综合治理小流域153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32平方公里。在方略上,积极对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改善群众人居环境、保护水源地,着力打造了一批精品亮点水保工程;在方向上,坚持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与发展地方经济、促进脱贫致富相结合,强化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与营造宜居环境、加强科技示范、支撑城镇化建设进程、助推旅游业发展相协调,维护高原生态安全。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积极打造“小流域+生态旅游+脱贫攻坚+种植养殖”模式的小流域精品工程,治理区植被覆盖率增加5%-25%,土地利用率由50%提高到70%以上,粮食单产提高25%以上,有力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贡献了水保力量。水土保持工程已成为广大山丘区群众实实在在的温饱工程、致富工程和乡村振兴建设的基础工程。

 (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治理部 李万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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