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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完成《“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初稿编制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省“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3月启动,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青海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积极协助配合。近日,《规划》已完成了初稿,正在征求厅相关单位和市(州)水利水保部门的意见建议。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发展总基调,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的省情特点和 “一优两高”生态立省战略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冰沙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监测能力,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大美青海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划》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和《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为基础,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要求,以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为抓手,构建以东部水土保持、南北部水源涵养、中部生态维护、西部护田防沙为主的“四策、五区、多点”总体布局,监管与治理并重,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大力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突出科技创新引领,稳步推进青海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水利行业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00km2,到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7.43%,建成符合新阶段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水土保持政策制度、责任落实、基础支撑和工作保障体系,初步实现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五”是加快青海省水土保持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和重要机遇期,“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是落实水土保持工程、推进水土保持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下一步将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完善规划内容,加快推进审查、审批工作,争取尽快批复实施。

 (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工程部  谈睿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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