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积极谋划推进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赣州)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8-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日前,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通知》,将江西省赣州市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之一。罗小云副省长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省水利厅领导也作出了相应批示和部署。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厅领导批示精神,上下协力共同推动赣州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主要负责同志率有关单位技术骨干赴赣州开展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与赣州市水利局、水土保持中心及宁都县等9个县(市、区)水利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讨论,研讨了先行区建设的相关工作;实地考察了上犹县园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兴国县塘背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宁都县蔡江乡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等地;并深入部分矿山一线,实地督导赣州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调研组结合座谈情况及工作实际,对赣州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高位推动,扛好先行区建设大旗,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二是要统筹谋划,科学合理制定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描绘好建设蓝图;三是要突出重点,抓好“四大”任务落地,面上统筹与点上突破相结合,务必创出成效;四是要因地制宜,扬长补短,创造先行区建设的赣南特色;五是要集智聚力,以开放的姿态借力共推先行区建设。
赣州市政府副市长罗瑞华出席了相关活动,赣州市水利局、水土保持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并陪同调研,宁都、兴国、上犹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及水利局、水土保持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一同参加了调研。
(江西省水利厅水保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