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扎实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9-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的规定。2021年2月2日,贵州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黔水保〔2021〕2号)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管理工作,并明确省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由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站承担。
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站接到任务后,成立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小组,并于2021年3月制订《贵州省省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全省2019-2020年省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清单。采用电话问询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省2019-2020年省级共审批的267个需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调查了解,同时对贵州省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上传140个项目相关监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提出了现场核查的项目清单。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按清单有重点地深入项目建设现场,督促和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的作用,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
截至目前,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组织人员对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等18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现场核查工作,主要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座谈交流、质询答疑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核查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和“三色评价”等监测成果与项目现场的符合性,及时发现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的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上报贵州省水利厅,便于及时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
开展此项工作以来,贵州省水土保持站不断分析研究和提炼总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为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扎实推动了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落地落实落细。
(贵州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刘忠仙 蒋立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