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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举办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贯会暨2023年第一季度水土保持工作例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1-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月10日,厦门市举办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贯会暨2023年第一季度水土保持工作例会,围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对有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深入宣贯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部署安排2023年水土保持重点工作。市水利局、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20余家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2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和案件查处情况,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涉及水土保持的动态调整情况进行了政策解读,对水土保持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政策进行了全面讲解。

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结合近几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情况,指出生产建设项目仍存在未按规定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开展滞后或未按时报送监测季报、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就投入使用等问题,要求各生产建设(代建)单位强化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整改到位。会议要求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落实全覆盖全链条监管,主动提供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会议部署了2023年水土保持重点工作,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天地一体化”遥感图斑核查、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和水土流失治理等任务。

会议要求市、区两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和建设(代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法律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风险防范,合力推动厦门市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水利部网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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