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宁夏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超额完成半年目标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6-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以来,自治区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动力,持续开展巩固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活动,抢抓机遇,加大力度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截至目前,7项续建工程已全部完成,新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22项,已全部开工,完成中央投资9255万元,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9平方公里,分别占计划任务的68%和71%,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的预期目标。

一、及早谋划安排部署。印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分解下达全区2023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宁水保发〔2023〕1号),将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区),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前期工作进度,3月底全部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计划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22项、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7项、新建淤地坝工程4项,新建水平梯田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2平方公里。

    二、压茬推进工程建设。各项目县(区)水务局认真制定工程建设计划,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和配套资金,建立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落实工程占地等问题,为工程顺利开工创造条件。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四制”管理,开展招标投标和技术培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标准,抢抓有利施工期,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水利厅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和调研工作,不定期深入项目县(区)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积极指导各地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措施帮助解决技术难题,定期通报工程建设情况,督促项目县区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供稿: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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