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兴安盟:牢记“国之大者”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8-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兴安盟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为着力点,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极大改善。2020年、2021年兴安盟先后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全区唯一一个取得两项殊荣的盟市。2022年,兴安盟境内哈拉哈河(阿尔山段)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水土保持全面加强。2020年以来,兴安盟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面上治理与系统治理同步推进,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20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27个、治理侵蚀沟730条,营造水土保持林53万亩,全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2023年水利部发布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显示,全盟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2.06万平方公里,较2019年减少2.35%;中度及以上侵蚀占比由2019年的22.61%下降到22.14%;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呈现“双下降”良好态势,水土保持率从2019年的64.7%提高到65.53%,比全区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水土流失状况实现持续好转。同时,坚持把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人为水土流失作为控制人为破坏“增量”的重中之重,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实现全覆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有力落实,人为水土流失发生率持续下降,较2020年下降了42个百分点。

河湖长制全面落实。近年来,兴安盟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河湖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河湖管理保护六大任务,以深化河湖长制为着力点,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推动四级联动,强化部门协同,河湖长制在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河湖水生态实现明显改善。水资源管理不断强化。明确提出“兴安盟水资源再丰富也要节约利用”的理念,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大力发展农业节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7。河湖岸线管理全面加强。积极开展巡河巡湖“集中行动季”,完成288条河流、34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开展河湖健康评价,逐步实现了“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水污染防治有力推进。全力推进5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巡护,及时发现并解决水污染问题。水环境有效治理。全盟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全部采用污水一级A排放标准,工业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处理废水,从源头上杜绝超标污水排入河流,保障10个国控断面、6个区控断面常年平均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水生态持续改善。以流域为单元,积极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通过小流域治理、侵蚀沟治理、中小河流治理、水美乡村建设等重点水利工程的实施,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执法监管成效显著。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与周边盟市建立了跨区域河流协同治理保护机制,联合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五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河湖安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2.3万平方米,查处非法违规涉水案件80余起,没收非法砂石9.7万吨,河湖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美丽兴安效果彰显。通过系统的保护、治理和转化,兴安盟的生态全面好转,发展潜力日益增大。一是土壤更加干净。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整治,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优良水准,全盟2300万亩耕地中有740万亩被国家认定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治理均达到100%,化肥、农药施用量较2019年分别下降9.8%、48.9%。二是水质更加纯净。全盟城镇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三是空气更加洁净。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从91.2%提升到97.5%,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从37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5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综合指数排名全区前列。四是生态更加澄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盟森林覆盖率达到33.4%,草原植被盖度达到74.1%,分别高于全区10个、30个百分点。

下一步,兴安盟将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重要精神为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坚决担负起水土保持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紧紧抓住国家启动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的重大政策机遇,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大力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以水土保持改革创新为驱动,加快推进全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管控制度,加大重点区域水土保持预防和保护力度,推动构建水土保持工作新格局,为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屏障构筑的更加牢固贡献新的力量。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