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部署开展农林开发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12-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近日,湖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林开发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农林开发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进行规范和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与同级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乡级人民政府属地管理优势,有效预防和治理农林开发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
通知要求,各市州在2024年3月底前建立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水利站三级农林开发活动管理体系,构建县级行政区域、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行政村居三级监管网格,明确每级监管网格的相应负责部门和职责。
通知明确,下阶段主要抓好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农林开发活动清单,2024年6月底前摸清区域农林开发活动清单,落实责任主体。二是分类做好指导,对正在实施和近两年完成的农林开发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三是严格开展监管,将农林开发活动纳入年度水土保持监督计划,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互联网+监管”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农林开发活动的监督。四是做好2023年遥感监管发现农林开发活动水土流失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做到动态清零。五是加大技术培训,加强对乡镇、村组负责农林开发活动水土保持监管人员的水土流失防治技术培训;做好农林开发活动建设主体培训,提高建设主体水土保持意识。
(供稿:湖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