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2026年2月1日—2026年2月28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6-03-16 00:00:00】 打印本文章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026年2月1日—2026年2月28日我部对10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6日—2026年4月1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63208000(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传 真:010-6320600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技术评审意见 | 水土保持方案 |
| 1 | 涪江三星船闸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2 | 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学生生活E区1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3 | 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学生生活E区2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4 | 国家文献储备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5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新建教学实验楼和学生公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6 |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文化遗产与自然标本研究保护中心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7 | 北京大学怀密医学中心1-8#综合教学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8 | 北京协和医院国家医学中心(雄安院区)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 | — |
| 9 | 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工程第三组团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 | — |
| 10 | 国道215线满真金沙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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