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水土保持规划审查会在京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1-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12月28日至29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三峡库区水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审查。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水土保持司、长江水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湖北省水利厅等单位的代表,会议还特邀了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际泥沙研究培训中心、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等单位的专家。
1989年国务院将三峡库区列为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并连续开展了二十年的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基于当时国力所限,单位面积投入少、治理标准低、进度比较缓慢,严重的水土流失仍是库区首要生态问题,是制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有效提高当地人口环境容量,改善库区生态及水环境,稳定库区移民,减少入库泥沙,加快三峡库区水土流失治理,促进库区农民增收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编制和实施《规划》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规划》编制已经过了任务书编制、规划大纲制订,以乡镇为单元的基本资料收集,典型小流域水土保持措施配置分析,规划编制和长江委审查等多个工作阶段。
《规划》审查会由水规总院朱党生副总工主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张学俭巡视员出席审查会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参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规划报告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同意规划中提出的规划范围、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规划目标与建设规模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同时对规划的必要性、水土流失分区及典型扩大的定额指标确定提出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的建议。长江委将尽快根据审查意见组织完成后续工作后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