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部门联动 联合把关 为绿色北京保驾护航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1-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昌平区老年社区水土保持

    2009年,为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法》,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北京市水务局、环境保护局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京水务农(2009)20号]。明确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作为环评和立项前置条件,没有水务局审批的水保方案,环保局不批项目的环评报告,发改委不立项。
    三委办局文件今年10月1日实施后至年底,市级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4个,同比增长350%。全年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43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数量较去年增加46个,同比增加47%。带动公路、铁路、水利、电力、房地产、地矿、石油、天然气、农林开发、土地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十二类行业社会单位投入水土保持建设资金18.2亿,同比增长28% 。
    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涉及防治责任范围74平方公里。修建雨洪集蓄设施116余处,增加雨水集蓄能力85万方;修建水土保持挡墙10万米,修建排水沟42万米,拦挡弃渣量8万方;植树580余万棵,种草880余万平方米,植物护坡105万平方米,工程护坡16万平方米,植被恢复面积31平方公里,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6%以上,林草覆盖率30%以上,可减少水土流失38万吨。
    开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拦挡、覆盖、绿化、修建排水沟和沉沙池等临时措施,抑制扬尘,减少入库、入河、进入排水管网的泥沙量,有效减轻城市防洪压力。

    北京市水务局 供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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